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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太难受。
她先是因为金吾卫的铠甲想起了北疆的边情,宁郁从军之后只给她来过一封信,这唯一一封信还是两年前她在府学的时候收到的。
信里说他还没有见到睿王便去了北疆,在与北狄相邻的边城里,短短半年时间,北狄主动挑起了大小数十战。北狄人骁勇善战,端朝将士却连基本的补给都不能保证,每战都是险死还生,几乎是由血肉之躯来填补城墙……那封信带给杨无端极大的震撼,她能看到端朝盛世之下的隐忧,却是第一次知道它是如此的迫在眉睫。
让她稍觉欣慰的是,宁郁在那封信的末尾报了平安,说他由于军中的出色表现被一位大人物选中,得以活着返回中原……仅凭这句话,虽然从那以后再没了宁郁的消息,杨无端也始终相信他还活着,她和他终有一天能重逢。
想起边事和宁郁,杨无端的心情比刚才更低落几分,快要撑不住脸上的笑容了,她晃了晃脑袋,真想把这些烦人的思虑都抛开。
这一转头,看到了身后的探花郎。
三人并不是按品字形行走,而是一字形,张环领先杨无端一个马身,杨无端领先探花郎一个马身,但她心思转得快,走得慢,探花郎不知什么时候便追了上来,只差半个马身。
她这一侧首,两人端端正正地打了个照面。
探花郎比杨无端和张环的年龄都要大几岁,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长得白白净净,虽比不了杨无端清秀,也比不了张环脂粉气浓重的俊美,却也算是个看着很舒服的学院派帅哥。
杨无端一边想着“刚刘廷玑报的探花叫什么名字呢”,一边冲他微笑颌首,探花郎也笑着点点头,然后陡然惊觉自己的位置太靠近,连忙勒住马缰缓一缓。
在“御街夸官”的游行途中当然不能随便停下,探花郎这一下情急之间勒马,那牡马乖乖地便停了脚,四蹄不动,低垂着脑袋一点声儿都不发。
几乎在马刚停下,探花郎就知道“坏了”,“丢脸丢大发了”,杨无端眼看着他白皙的面皮上蒸出一层浅红,变成大红,又变成深红……那股子恨不得从每个毛孔往外散发热量的劲儿,让她想起了贡院那位叫常余的小兵。
杨无端很过意不去,说到底这事情是她走神引起的,所以她赶紧催马往前,只要她和张环的距离对了,探花和她之间的距离便能恢复正常。
这白马钉着银蹄,马蹄声敲在平整的中街上清脆悦耳,居然没被看热闹人群的喧哗声压下去,张环即刻发觉了,回头看过来。
见是杨无端策马小跑,他被两朵大花遮住的双眼轻蔑地往上一翻,唇角还带笑,说出来的话却已带刀:“怎么?想追上我?晚了!你这辈子都只有跟在本状元屁股后头的--命--”
太阳爬到了天空正中,大约是午时,一天之中最暴烈的阳光无遮无拦地投射下来,幸好春天的阳光还带着刚脱去棉衣的欲露还羞,只是娇怯怯地、羞答答地温暖着万物,它还不好意思畅开了烘烤它们。
就在这样温暖而舒适的阳光底下,杨无端大睁着双眼,世界在她眼中纤毫毕现。
她看到张环的胸前,左边心脏的位置--突然出现一点红,那点红色比他绯红的纻丝袍要深得多,湿得多,如果要她说得话,那是鲜血的红色!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小小的指头大小的血红色洇开来,她没有眨间,但她估计那也就是一眨眼间,那点血色扩散成拳头大、碗大……
张环没说完那个“命”字,他把那个字含着尾音扔了大半出来,像是还有小半咬在他紧紧的牙关间,再也没有可能释放。
他一头栽下了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