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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避难1
斗鸡眼男人一直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男人。尽管他的心里明白什么才是真的,但是他宁可活在梦境当中。苏晨连续说了几个丑八怪,还把他评价得一无是处,无情地刺穿了他内心的保护膜。
斗鸡眼男人脸色铁青,指挥着身后的小喽罗说道:“杀了这个贱人,杀了他们。”
“你知道他是谁吗?你敢杀他?”苏晨指着万俟风说道:“他可是万俟家的少主,别说杀了他,你就是伤了他一根头发都是了不得的大事。”
“该死的,你这个混蛋。”斗鸡眼男人气呼呼地说道:“杀了他们,我老爹是县令,怕什么?”
“白痴就是白痴,拉到京都走一圈仍然是白痴。”苏晨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我不管了,你们表演吧!”
小喽罗群拥过来,将万俟风团团围在里面。万俟风表情无奈,随意扔出纸扇。纸扇绕了一圈,将四周的喽罗打得趴下。
拜托!几个路人甲的小喽罗而已,根本没有必要让万俟大公子出马。苏晨连欣赏的兴致都欠缺,俯在窗前看着街上的情景。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多,太阳升了起来,大家又开始忙碌的一天。
“小心。”万俟风突然吼道:“小心后面。”
苏晨疑惑地回头,正好看见斗鸡眼男人拿着刀子站在她的面前。他一动不动,表情很惊恐的样子,半晌没有动劲。
直到鲜血哗哗地流淌下来,苏晨才明白斗鸡眼男人死在万俟风的纸扇之下。
万俟风手中的纸扇如同暗器似地飞过来,正好插在斗鸡眼男人的脖子上。谁让这厮不安好心,居然想拿着刀子偷袭苏晨。
小喽罗看见自家的主子死翘翘了,哪里还有拼斗的勇气,纷纷朝后面退走。
他们惊惧地大叫:“不好了,杀人了,他们杀了县令公子。”
苏晨没有看见斗鸡眼男人偷袭。不过以她的实力,就算他偷袭也无法伤害她。虽然会暴露自己的实力,但是和小命相比,她当然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如今杀了县令公子,苏晨和万俟风很快就要遇见麻烦。虽然万俟家的声势在那里摆着,但是他们现在处于别人的地盘,别人完全可以使用下三滥的招式找他们的麻烦。更何况杀人偿命,就算是律法也对他们不利。
“最近的生活真是丰富多彩,是不是?”苏晨拍拍万俟风的肩膀说道:“吃早餐也会闹出人命,我们出门前没有翻黄历,真是失策。”
“现在怎么处理?”万俟风淡道:“逃?这可不是万俟家少主的作风。”
“难道站在这里等他们抓获,你没有发现酒楼的老板正在打量我们两人吗?”为了不得罪县令,酒楼的老板肯定不会让两人轻易离开,否则倒霉的人是他们。
“识时务者为俊杰,咱们还是先离开这里为妙。”万俟风拉住苏晨的手臂,运转轻功疾驰而去。
回到旅店,收拾包裹离开这里。万俟风不是害怕麻烦的人,但是他不想浪费时间。就算解决这件事情,也要使用最快的时间解决。他们租了一个小院子居住,然后乔装改扮隐居了几天。万俟风命令两个手下伪装成他们的样子出城,转移县令的视线。
其实他们完全可以离开这里,前提是他们已经把打算处理的事情解决完毕。因为几单生意的关系,所以他们必须留下来处理。
一个时辰不到,县令在全城的各个地方贴了通缉他们的告示。速度之快绝对让人称赞。如果他们平时也是使用这样的效率办案,相信这个社会会清静许多。
“你不担心那几位老板向县令通报你的行踪吗?”苏晨询问万俟风。
“除非他们打算得罪整个万俟家族。”万俟风平淡地说道:“得罪皇室还有活路,得罪万俟家却生不如死,这是民间很有名的一句俗语,你没有听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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