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入先天,到临安(下)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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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前,金兀术方才率领大军南下,攻破了临安,烧杀抢掠,将具有几百年历史的旧临安城彻底付之一炬?却当真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了。
初到临安,人生地不熟,一切大计,也无从谈起,总得先找个地方落脚,然后再详细探听清楚,在这段时间以来,朝廷内外究竟都发生了些什么事,然后才好对症下药。再加上众人走了半天,腹中也颇觉有些饥了。恰好看见一家酒楼,上面的金漆招牌写了“状元楼”三个大字。
众人相视一笑,进入酒楼上了二楼雅阁,拣张临街的桌子坐了。店小二上来伺候,片刻之间,各式美味佳肴摆了满桌。不过陈胜、沈落雁、白清儿等三人都已是先天之体,对于烟火食需求不多。不过看着特别漂亮的就挟一两筷子,尝个新鲜而已。只有巨阙还是炼气阶段,故此放开肚量,大快朵颐。
正在吃得痛快。忽然间,只听见酒楼之下人喧马嘶,更有人鸣锣开道,声音震耳欲聋。巨阙好奇心起,放下筷子向外张望。只见数十名大汉正骑着高头大马,在大街上招摇过市。这些大汉一个个都虎背熊腰,体格壮健,神态彪悍。看他们其中有些人的打扮,竟然就是……金国女真鞑子?
巨阙在岳家军中混过了那么长时间,手底下砍过的女真鞑子纵使没有一百,至少也有七八十
了。眼睛看过的,更加多得根本数不清。所以什么都有机会弄错,唯独这个是绝对不会有错的。他连忙叫道:“陈大哥,你来看。有女真鞑……人啊。”毕竟是南宋首都,酒楼上到处都是酒客,他唯恐惹到什么人,所以不敢当众宣称鞑子两个字。
陈胜听到他这样说,禁不住低声轻噫,放下酒杯,同样向下张望。以他眼力吗,却无需发动“日月双瞳”,照样可以把大街上那群人的相貌,尽数看得清清楚楚。
只见这队人马的为首者,年纪顶多不过十七八左右,眉宇间犹自残留着几分稚气,锦衣华服,剑眉朗目,倒也称得上“英气勃勃”四字评价。看他相貌,倒和当日在小商河被陈胜一刀劈杀的金兀术有几分相似。假如他真是女真人,那么很有可能,也是完颜一族的宗室。
这女真青年身边相伴之人,却作汉人打扮。他年纪大约是五六十岁左右,脑袋上光秃秃地寸草不生,额头处还残留着一条长长伤痕。看来是曾经受过伤,以至于留下了这印记。看那伤疤的模样,当日下手者出招极狠,几乎把这老者整个脑袋都一劈为二了。可是纵使承受过如此重伤,老者居然能得不死,则他的可怕之处,绝对要更在出手者之上。
女真青年和疤头老者之后,又有八名高手,分左右各自跟随而行。
左侧四人,首先入眼者,乃是一名很好看的年轻男人。嗯……应该是很好看的吧。他年轻、潇洒、身上带着一股逸然出尘的气质。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脖子却仿佛被人折断了一样,以至于他总是低头看着地面,却从不抬头看人。而这个模样,非但不让人觉得厌恶,反倒更替他增添了卓尔不凡的孤独感。
与这永远低头的青年相比,他身后那昂藏八尺,犹如铁塔般的大汉;那年轻、美丽、娇弱的女子;还有那瘦得活像风干之后的柿子,满面恨意戾气的中年汉子,都显得泯然众人了。
但右侧四名高手,就没有如这低头青年一样惹人注目的存在了。他们分别是:一名活像沉迷酒色而掏空身体的纨绔子弟。一名身披兽皮,面上有条粗大刀疤的凶恶汉子。一个皮肤隐泛金铁之色,赤手空拳不带武器的怪人。一名身材瘦小,脑袋削窄,长了张狗脸的矮子。这几个家伙,相貌打扮,皆不类汉人。想必是那女真青年的随从了。而在他们身后,则汉人和女真人同样各占一半。显而易见,这是那女真青年来到临安,那疤头老者出面接待,顺便带着自己下属来充任护卫了。
此时大街两旁商铺酒楼,怕不有千百道目光同时注视着这招摇过市的一行人?但那些大多是普通人,引不起高手注意。而陈胜目光才刚刚在这行人身上扫了两扫,那疤头老者与低头青年两人,立刻就生出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