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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规矩这样大。也好,如此重视男女大防,想必定然是守身如玉,十五岁便有些大男子主义的李世民,对此非常之满意。
“小姐莫慌,我乃唐国公李渊之子李世民是也。今日救了小姐,定会对小姐负责。明日便去府上提亲,小姐快拉住我的手,性命要紧!”
李世民义正言辞,特意省略了‘次’这个子,免得人家看不上。等拉了手,有了肌肤之亲,明日提亲的时候再说是次子,木已成舟,想反悔也反悔不得了。
王鸥心中挣扎不已,她既不想死,但又不想这么稀里糊涂的嫁人,而且她自己知道,她早已被家族许给了清河崔氏,是有婚约之人了。若今日与这个男子有了肌肤之亲,清河崔氏不知会怎么为难家人。就在犹豫的时候,李世民已经再次靠了过了,伸手,掏……水流晃动,没抓住。再伸手……掏,马上就要碰到王鸥的指尖了,这时传来一声大喝:“小姐在哪,不要慌,容嬷嬷来啦!容嬷嬷会水,容嬷嬷救你!”
话音未落,李世民只觉得月色都被遮蔽了,他晕过去的最后一个念头:这个妇人的屁股怎么这样大啊!
王鸥得救,李世民被容嬷嬷一屁股坐进了水里,呛了一肚子的水,抢救了一个时辰,才保住了性命。
次日,李世民实在按讷不住,登府求亲。却吃了一个闭门羹,门房告诉他,王小姐受了惊吓,连夜回太原去了。但是临走之时,给他留了一封信。
李世民接过信,一路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家,打开信看了,泪水忍不住地流淌下来。
“奴家已有婚约,谢过公子救命之恩,再拜。”
短短一行字,李世民的初恋便这样了断了。他心灰意冷,从洛阳回到了晋阳,娶了一直被视为妹妹的长孙无垢。婚后二人约有一两年内,都还是保持着兄妹的关系,后来二人一同经历了许多大事,才渐渐的相知相许。而王小姐,则成了李世民心中的一段回忆。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晃十三年过去。李世民踩着兄弟的鲜血头颅,登上了至尊的宝座。还没来得及自满,便遇上了一个大难题。
黄河水患,水淹七城。遍地饿殍,民不聊生。而此时的国库,实在是拿不出钱了。
李世民整日整夜地睡不着觉,他心中清楚,大灾之后,若不能及时处置,便要生乱。他的皇位本就来路不正,这时若乱了,大唐的基业还能存续么?突厥人会不会也趁机打过来?
李世民不敢再想了,他把心一横,想到了抄家!
谁有钱,就抄谁的家!罗织罪名容易,抄家也不难,难的是引起的后果。但与硝烟四起来想比,这些后果都可以承受。
就在李世民马上就要实行的时候,程咬金求见。言说他有一位弟妹,家财万贯,愿意捐献十万贯,换取敕封一个诰命。
十万贯!一个诰命!
李世民欣喜若狂,此时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只要给他十万贯,别说是一个诰命,十个诰命他也给得!
李世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让程咬金把人带过来,他要亲自接见,亲自下旨,通告天下。
贞观元年,一别十三年后,长安东宫,李世民再一次见到了王小姐。
此时她带上了面纱,但李世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她,就是王小姐。
十三年来,李世民虽然一直在刻意回避王小姐的消息,但身为帝王,门阀世家的大事,他如何能一点也不知道。
他知道,王小姐嫁去了清河崔氏。
他知道,清河崔氏那个男人是个病秧子,死了。
他知道,王小姐守寡,被清河崔氏族人欺负……
但他能怎么做?他是帝王,即便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便他很痛恨门阀世家,但是,一个孀居的寡妇,就算是帝王,你也管不着啊?!
李世民心中愧疚,他不知为何,只觉得对不起当年的王小姐。看她在火坑之中,却无法伸手想援。
而此时,两人面对着面,李世民心中更加愧疚了。
他没伸出援手,而她却在自己最为难的时候来了。
十万贯!
她只是想求一个诰命,她求诰命,恐怕也是因为被逼的没有办法,指望诰命之身自保吧。
相对无言。
李世民亲自写下了敕封一品诰命的圣旨,封王鸥为牡丹夫人,为那年洛阳白马寺的惊鸿一瞥。
他收下她的钱,又赐给她一颗夜明珠。
他也写了一封信。
“明珠在掌,如握君心。若有来日,倒履相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