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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印象,若是此时退缩,无疑会功亏一篑。那温夫人亦是个有能耐的,她断然已经猜到了自己定是不会推辞!
“到了温府小心些便是了。”屠凤栖道。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本还打算多给温夫人找麻烦呢,如今那温夫人倒是自己找上门儿来了,倒也是省了她的力气。
只是这场博弈,谁胜谁负,如今却是看不出来的。
因着决定要去温府参加小宴,屠凤栖自是要好好准备一番的。温夫人在帖子上说到,此次小宴,主要是为着叫她熟悉凉州的风情,想必到时候来温府的人,皆是会提到凉州的风俗。
屠凤栖想了想,索性约上简氏一同出去逛逛。
得知她要出门,司湛自是担心的很,屠凤栖无奈,只得让司湛送着她来到了与简氏约好的地方。
她与简氏约好在凉州最是有名的胭脂铺子跟前见面。
简氏早便到了,见着屠凤栖与司湛一同从马车上下来,她只挤了挤眼睛,朝着二人行了个礼,“臣妇见过王爷,见过王妃娘娘。”
司湛是淡淡地扫了她一眼,便扭头替屠凤栖理了理乱掉的头发,“莫要再出事了。”
天知晓上一回他有多慌乱,只一想到她会出事,他便浑身发冷。
屠凤栖推了他一把,嗔道:“我知晓的。”
司湛得到她肯定的答复,方是一步三回头地骑马走远。
简氏满脸羡慕,“你家王爷可真是个痴情种子,亏得先前还有人说,战王娶了王妃是被逼无奈,如今臣妇算是见识到了,若这还是被逼无奈,那这世上怕是再没有旁的是心甘情愿的了。”
屠凤栖俏脸微红,只跺跺脚,“简姐姐又笑话我!”
她的杏眼很是好看,瞪圆的时候毫无气势,仿佛一只炸毛的小松鼠一般,叫人心生怜爱。
简氏揶揄地看了她好几眼,方是从丫鬟的手中接过一个鲜艳的荷包。那荷包上绣着一层一层的花纹,用的丝线皆是大红大紫,只组合到了一处儿,却又觉得好看得很。
“温夫人的小宴是为着叫你熟悉凉州的风情,这荷包是臣妇亲自绣的,虽不算是什么精细的东西,但凉州中的姑娘们,素来喜欢这些鲜艳的东西。”
屠凤栖好奇地接过那荷包,盯着上头奇异的图案,“这倒是与昭都中不同。”
昭都中的贵女多崇尚素雅,荷包上头绣着的无一不是素净的花花草草。
简氏笑了笑,顺势挽着屠凤栖的手臂往里走,“这凉州有趣儿的事情多了。方才那荷包可不是用寻常的布料做的。你是不知晓,凉州中的妇人们,有时候会取了木皮子做成衣裳和被褥,臣妇做的这荷包,便是用树皮做的。”
屠凤栖十分感兴趣,一手挽着简氏的手,一手却是掏出荷包来举到眼前,洁白的底料确实不如绸缎精细,但摸着却很是有韧性,还能闻到淡淡的木香。
“有趣儿。”她眯眼笑了一声,万般珍重地将荷包挂在腰间。
简氏见状,只摇摇头,状似无奈一般,带着她走进胭脂铺子里头,“王妃日后是要长居凉州的,待到王妃适应了凉州的风气,便知晓这些都不过是寻常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