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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制,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典天下诛讨赐夺。
陈平说:“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其任职焉。”
孝文皇极爱邓通,赐以铜山,令其私铸,以致于“邓钱与吴越之钱步于天下”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深受皇帝宠爱的近臣,仅因为在丞相申屠嘉入朝奏事时,“居上傍,有怠慢之礼”,就引起了申屠嘉的不满,当时“凑事毕”,申屠嘉就向孝文皇帝进言:“陛下爱幸臣,则富贵之;至于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孝文皇帝也能答曰:“君勿言,吾私之。”卖出脸皮保了邓通一回,同时又注意没有伤害申屠嘉的面子。即使如此,事情也并没有因此了结。朝见之后,回到府中,申屠嘉“坐府中”,“为檄召邓通诣丞相府,不来,且斩通。通恐,入言文帝。文帝曰:‘汝第往,吾今使人招若。’邓通到了丞相府,“免冠,徒跣,顿首谢嘉。嘉坐自如,弗为礼,责曰:‘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当斩。史今行斩之!’通顿首,首尽出血”,仍然不能脱身,最后,还是孝文皇帝“度丞相已困通,使使持节召通,而谢丞相:‘此语弄臣,君释之。’”邓通方得以死里逃生,向皇帝哭诉:“丞相几杀臣。”却也就仅此而已了,直到孝文皇帝崩,孝景皇帝即位,申屠嘉仍然安安稳稳地做着丞相,权力也没有什么变化。
孝景皇帝宠信的不是佞臣私人,而是晁错,对其所请,几乎是言听计从。孝景皇帝二年,晁错为内史,“贵幸用事,诸法令多所请变更,议以適罚侵削诸侯”,因为晁错学的是“申商刑名”,政治主张的差异让申徒嘉对晁错咬牙切齿,而晁错自己却因为一时不慎,将罪名主动送到了申徒嘉手上——“内史府居太上庙壖中,门东出,不便,错乃穿两门南出,凿庙壖垣”
——破坏宗庙乃是死罪,申徒嘉当即决定,奏请皇帝“擅凿庙垣为门”之罪将晁错“下廷尉诛杀”,不料此事泄露,不等申徒嘉入朝,晁错便先得到了消息,随即连夜请见皇帝,说明了情况,孝景皇帝一心保宠臣,等申徒嘉来奏请,便极力为晁错开脱:“此非庙垣,乃壖中垣,不致於法。”申屠嘉只得作罢。归府后,怒谓长史曰:“吾当先斩以闻,乃先请,为儿所卖,因误。”竟“呕血死”。
申徒嘉会有那般近于专横的言行,是因为依照汉掉,丞相对二千石之下的官吏者,可力行诛杀,事后,向皇帝报告一下即可。
在孝武皇帝设内朝专权之前,汉的丞相不要说召集二千石以下议事,就是任免二千石以下的官吏,也是可以直接作主的。
不说武安田蚡为相时,“荐人或起家二千石”,以至于孝武皇帝对这个舅舅直言:“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就是后来的布衣卿相公孙弘,也因为有任免之权而被董仲舒进言“仲舒窃见宰职任天下之重,群心所归,惟须贤佐,以成圣公。愿君侯大开萧相国求贤之路,广选举之门。既得其人,接以周公下士之意,即奇伟隐世异伦之人,各思竭愚,归往圣德,英俊满朝,百能备具。”后来,公孙弘开东阁客馆,以招天下之事。
田千秋之令在举朝看来都没有问题。
事实上,那份劾奏被御史大夫几番推辞,其所言的理由中有一条就是——此乃丞相之职。
——劾案百官、执行诛罚是丞相的权力。
——御史大夫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却并没有验治、论报之权。
——元光四年春,丞相武安侯田蚡言灌夫家在颍川,横甚,民苦之。请案。上曰:“此丞相事,何请?”
即使不论劾案之权,按制,百官集议,本就应当由丞相主持,并由丞相领衔上奏。
不过,这种集议,或者是皇帝召集朝议,或者是群臣上议,前者自然是宫中,后者,一般在丞相府就可以得出结论,在公车门集议……可以算是头一遭了。
不过,地点而已,加上只有中二千石与博士,人的确不多,因此,也没有人真的对此有什么想法,包括张安世与杜延年都没有想太多,甚至都没有想要不要将此事告知霍光。
——张安世是光禄勋,杜延年是太仆,都是秩中二千石,都在受召之列。
在两人看来,这不过是田千秋正常行使权力而已,再加上这几日,田千秋经常入宫,为的就是侯史吴案的事情,而霍光又不曾对两人详说,杜延年与张安世不知详情,两人还暗暗揣测是不是霍光与田千秋有什么默契了。
——毕竟,两人都知道,霍光并不是真的要治王平与徐仁的罪。
尽管有这样的揣测,到了公车门,两人与其他中二千石相见之后,各自入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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