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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整个事件就发生在西市的范围内,离回春坊不远,过往的人群叫嚷着,疯了似得朝那个方向涌过去,秦子辉好热闹,连病人都不要了,就跟着人跑了过去。
沈如初本来就没指望一只猴子能安稳过,便随着他去了。
如意见状不满道:“他这样的性子,怎么适合当个大夫,干脆让他回去得了。”
沈如初装作没听见,秦子辉并非一无是处,这个人精溜得很,土生土长的安阳人,安阳的大街小巷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都瞒不过这个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个百事通一样的人,就算本事不大,但解闷的作用是有的;再就是,这是宫云枫送过来的人,岂是说送走就送走的?
金梅却道:“至少他比你有趣,也能开得起玩笑。”
沈如初听了这话,笑了笑,这也是她想说的——秦子辉脸皮厚,吵了闹了都不要紧。金梅这段时间每天都在医馆里帮忙做事,医馆的病人不多,她有时还看看书,和沈如初一起探讨一下问题,最近二人还研究起了针灸。
另一个方面,应了那“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一句话,金梅和如意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二人经常在医馆里出双入对,医馆里的人经常拿他们说一些不咸不淡的玩笑,当然玩笑的内容就是撮合他们在一起。碰上沈如初这么不着调的女主子,如意又苦闷又喜悦——沈如初经常和他出谋划策,让他带着金梅花前月下地约会,不但给他制定好了路线,还给他休假。就连消费的银两都准备好了!
对于金梅呢,沈如初也经常鼓励她要大胆,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人,并帮她分析如意一言一行的含义,听得金梅一愣一愣的,时不时会问道:“太不可思议了,夫人。您是怎么知道的?”
沈如初摸着自己的大肚皮,神秘莫测地一笑,道:“我就是知道额!”
总之,这段时间还是过得有些滋味,当然除了这几天——先是因为那天在茶馆的事情,宫云枫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唐梦瑶也音讯全无,只让自己的丫鬟飘雪送过一次冰镇凤梨来,说是稀罕物件让她尝尝;而唐天瑞呢。听说正被喜嬷嬷看着,基本上寸步不离,就等着收拾妥当回京城了。
如意看了一眼金梅,道:“他有趣,那你找他去。”这句话充满了醋意,但明显又底气不足。在金梅看来却是揶揄和讽刺,敏感的心一下子挑动起来,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过实话实说而已!”
沈如初摇摇头。恐怕这二人又要拌嘴了。
金梅长相很斯文,远远看过去像是受过良好教养的,事实上,金梅不但从小跟着他父亲学过一些医术,也是从小在私塾里长大的,读过书,有些见识,但是不能听她说话,一开口说话就暴露了北方大妞的本性——豪爽有余,温婉不足。
果真。如意不悦地转过头去,不肯再说话。此刻说话,岂不是火上浇油?加之他本来就不善言辞。自然也争辩不过金梅;但是在这金梅看来,就是如意理亏的表现,又嫌他心虚,道:“好啊,你果真是嫌弃我了!”
沈如初见不得女人这样,动辄上纲上线,不但让男人活得累,就连自己都不开心——何况在医馆,这是工作的场合,是情侣闹情绪的地方?
“你们有什么私人问题私下里解决,现在好好做事!各就各位!”沈如初冷道。
她平时并不板着脸和谁说话,但是她的话还没人敢不听,金梅再对如意有不满也只得讪讪地离开。
沈如初正在帮一个小姑娘看病,不过是三四岁的样子,却烧的厉害。
“怎么烧成这个样子才来看大夫?”沈如初带着微微责怪的语气,孩子这么小,在医疗条件不发达的情况下,很容易烧坏身体的某个器官,这辈子就算是毁了。
那家长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红黑的脸膛,道:“家里实在没钱……今天进城,好不容易把这一年养得几只鸡给卖了,凑了点医药费,您看这点钱够吗?”
他战战兢兢地用一只指甲里满是污泥的手在怀里摸了一会,然后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桌子上,待他把手拿开,却是五钱的碎银子。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眼前的确是个穷人,头发乱成了一团,上面还沾着杂草,衣服破破烂烂的,有很多油污,裤脚卷在膝盖处,小腿上还有泥巴沾过的水渍痕迹。
“松月快去用冷水冰一些毛巾过来,要快。”沈如初将手放在那孩子的额头上,真的是太烫了,古代没有什么体温计,只能考手去触摸、去感受。
那老实汉子战战兢兢地看着沈如初,也不敢多问。
“你跟我来吧,里面有张小床,把孩子放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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