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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往西,距离青城有近千里路程,一来一回,最快也是两月光景,而且押着粮食,更是走不快。
前几个夜里,他们还能找到山脚人家借宿,后来越往山里头走,人烟稀少,便只能野外露宿。
因着怕野兽袭击,入了夜便安营扎寨,架起火堆,轮流派人守夜。
这一日,走到一处山坳,敲好有一处小溪,溪水清澈见底,鱼儿游来游去,清晰可见。
林巧云嘴馋,好几日没寻着机会吃鱼,这会儿撸着袖子就要动手去抓。
结果自然遭到了爱妻狂魔的阻止,“这入秋了,溪水寒凉,我来便好。”
林巧云见这盛夏残留的天气,心里挠心挠肺,可又拗不过汉子一片关怀,“诶,可是你少下水活动,捕鱼能行吗?”
猎人捕捉的都是陆地上跑跳的,跟这水里游的有本质上的不同。
自己手艺受到媳妇质疑,秦汉自尊心受损,立马撸了裤管袖子,做了个叉子,兴匆匆就下水表现。
林巧云抓着芭蕉叶,搁边上瞅着,见汉子难得笨手笨脚,咯咯笑得乐不可支。
这队伍里都是糙老爷们,所以林巧云作为一枝独秀,自然是备受关注,这会儿见着夫妇俩在溪边捕鱼,全都凑过来围观。
“诶,秦兄弟,那儿呢,在那边。”
“诶,不对,在你脚下,瞄准了咯,今夜的晚餐就看你的嘞。”
……
众人七嘴八舌,在地上纸上谈兵,看着都着急,最后索性自己下水,拿着叉子在水中挥舞,乱作一团。
这漠北也是旱地,饲养牛羊,马帮弟兄不在话下,可水下功夫,同样是短板。
眼瞅着溪水越来越浑浊,岸上却是一无所获,林巧云摇着头叹气,默默拎着芭蕉叶到下游待着。
这男人之间的胜负欲,有时候来得突然,也极为莫名其妙。
当一群人里,有人瞎猫碰上死耗子,捕获了第一条鱼,其他人脸上便挂不住了。
堂堂七尺男儿,被区区一条鱼难住,传出去岂不是笑话。
于是搁浑水里,众人的热情却是更加高涨。
秦汉为了给媳妇整一条鱼,忙活得满头大汗,眼见着鱼儿游到身边,正准备下手一叉,徒然间半道上有另外一根叉子介入,清脆响声交汇,双双都顿住了动作。
秦汉一抬眸,便撞见了马光那双同样惊诧的眼睛。
随即,两人眼底都同时现出了火光。
叉子分开,两人同时追着那条鱼,一下接着一下,叉得水花四溅,分外凶狠,好像跟那条鱼有着某种深仇大恨。
最后由秦汉旗开得胜,取得首战胜利。
还没高兴一会儿,那边马光也首战告捷,轻轻松松抛出一条大鱼,目光下意识就瞥向了秦汉,隐隐带着胜利感。
再来。
秦汉无声发出了挑战书,手底下叉子舞得虎虎生风,准头都比之前好了许多,看得众人惊叹不已。
而马光也不甘示弱,借着过人的轻功,在水里采用速度战,也是收获不少。
其他战斗欲不强的弟兄被溅了一身水,速速退到了岸边。
哎哟,这是捉鱼还是拼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