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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波是《燕京晚报》的生活记者,他今天休息,就陪着女朋友来商场里购物。
女朋友去楼上的美甲店做指甲,他就坐在楼下的冷饮店点了一杯柠檬汁打发时间。
冷饮店就在服务台的对面,他恰好目睹了事情的整个过程。
当老太太和服务台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时,他就敏锐的举起相机拍了好几张照片,当老太太突然间晕倒、额头恰好撞在服务台的边角上头破血流时,他更是及时的捕捉到了这一珍贵的镜头。
刘老太送进医院后,经过及时抢救醒了过来,可是因为年纪大了,脑袋又经过大力撞击,人已经变得有些痴呆。
乐福佳的一个小经理提着个水果篮子过来看望了一番,便匆匆的告辞离开。
因为医院检查结果表明老太太是因为高血压性心脏病导致突然昏撅的,而她已经有数十年的心脏病病史——所以,商家连医药费都不用支付,更不用谈赔偿问题了。
老人的儿子和女儿气不过这种待遇,当即就找到公安机关报案,结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说是商家没有错误,主要责任还在老太太这边。
并且还有个警察很是不忿的教训他们,说道:“如果生病的人在商场晕倒就要惩罚商家赔偿,那以后全世界的商场就可以关门大吉了,每天的收入还不够赔给那些故意讹诈地人的医药费。”
不得不说,有些人就是能够为他们维护的主子所做的错事找到各种各样解释的借口。
刘老太的儿子和女儿差点儿没有气晕过去,他们的母亲受伤,竟然被这个警察说成了“故意讹诈商场”的刁民了。
可是,公安机关不给立案,他们还能有什么办法?
打官司?
要掏钱请律师,要耗费时间收集证据,如果你在法院没有后台,可能最终的结果和现在一样。
企业打得起,他们这种小户人家又怎么可能打得起?
忍!
这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可是,因为一篇报道,这件事突然间变成了全世性的大事件。
当天晚上,一向以为民疾呼为办报准则,在普通民众和知识份子心中颇有地位和权威性的《燕京晚报》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七旬老太乐福佳购物遭欺诈,心脏病突发摔成植物人》。
这篇作者署名为宋洪波的文章中不仅详细的介绍了老太买鸡腿时遭遇的价格欺骗,还配上了老太太满脸鲜血时的照片,并且在文章的结尾部份披露了乐福佳商场对此事的应对措施:
“截止记者发稿时间,乐福佳商场除了人力资源部的一位经理上医院看望过老人以外,没有任何高层前往。并且,除了一篮子水果,乐福佳商场没有任何性质的赔偿。”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件事情一经报道,便引起了燕京民众的广泛关注和极大的愤慨。
有无数的人打电话到报社询问情况,有人跑到乐福佳商场去寻找真相,还有人把它转载到门户网站和微博。
以华夏国最大的地涯社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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