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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大方阵第一个改变。

    平射弩手的有效打击距离,正常在一百至一百五十步之间,在这个距离上,对付步兵,可以发射两到三轮,但对付骑兵,尤其是拐子马,基本上就只有一两次发射机会。而且放完就得跑,否则就会象饮马滩之战第一阶段那样,很容易造成弩手的损失。这样算下来,如果面对步兵,用神臂弓就足够了,如果对上骑兵,才发一两矢,着实鸡肋。当初是为了弥补火枪缺乏,再加上这库藏甚多,所以才加上了这个兵种。如今火枪的产量赶上来了,这平射弩手,就可以派去守城了。

    至于弓箭手……用来打打弓箭奇缺的贼兵或土军还可以,对付装备较好,又有骑兵的军队,这射程真是太蛋疼了,还不如弩手好使,所以,也必须拿掉。

    最后一排,依然是保护后队,关键时又可支援前队的机动力量,重甲枪牌兵。

    而第九排,则是新兵种——掷弹兵!这是第二个变化。

    饮马滩之战,最终给予金军致命一击的,就是那场地雷风暴。其巨大的杀伤力,对敌军士气的毁灭性打击,都是决定性的。同时也给敌我双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战后总结会上,各级将士都一致推崇这种爆炸物的威力,认为在军队中,应该增设一队能使用炸药的兵种。而此时由于火硝的产量上来了,制约火药生产的瓶颈基本解决,霹雳弹已经可以放开供应。于是集思广益之下,一支新兵种,掷弹兵出现了。

    掷弹兵投掷的是霹雳弹,根据装药量,分三斤弹与五斤弹两种。无论是三斤弹还是五斤弹,都要比后世手榴弹的重量重得多,当然。杀伤力也相应增大。

    正常情况下,一个中等身材、体格标准的士兵,投掷一个三斤弹,顶多也就是五十米的样子;投掷五斤弹,有三十米就不了。当然,掷弹兵不是普通士兵,而是经过选拔的身高臂长、雄健有力的汉子。这种专业的掷弹兵。可以将两种当量的霹雳弹的投掷距离,延长三分之一。只是这段延长的距离,正好被第一至第九排这个本营安全距离抵消。所以,真正有效杀敌的距离,还是不变。

    这样在三、五十米的距离上。对敌步兵进行打击,而不虞误伤本营士兵。

    不过狄烈还是有些不满意,因为这样就意味着,掷弹兵只能在敌军步兵冲到本阵前二、三十步这样的近距离,才能发威。还是缺少中短程的强大打击力量啊。而且,投掷……一般人都,你随便扔扔没事,但每一次都是全力以赴,将一个重物甩出去。这胳膊很快就会又酸又麻,一直持续下去。轻了臂膀肿痛,好几天抬不起来,重的甚至会当场脱臼……

    用手掷弹,就跟那些弓弩手一样,不能持久。顶多扔上个三、四十次。就会力竭,失去战力。所以,必须借助器具。

    开始,有人提出用弩弓将霹雳弹发射出去。这个想法一经提出,当即获得一部分将士的赞成。但很快地,细加分析其可能性之后。被否决了。

    为否决?只要想想霹雳弹是三到五斤的重量,那么沉重的玩意,绑在弩矢上能射多远?而且方向性与牢固性都不好掌握。最重要的是,弩是平射兵器,而狄烈要的是一支能在重步兵与火枪兵后面,提供火力支缓的抛射部队。所以弩是不行的,弓倒是可以抛射,但是弓力不足一石的话,又没法将这么重的爆炸物射出到足够远的距离。而一石强弓,还真没几个弓手能正常使用。

    就在众将士绞尽脑汁的时候,还是狄烈想到了西方的那种抛石索。这抛石索极为简单,就一根绳子前端绑个碗状的布囊,里面放上石块,在头顶上旋几圈甩出去,扔个七、八十米小意思,还不费多大的劲。

    于是很快制做了样品测试,结果五斤重的霹雳弹都能轻易掷出六、七十米以上,也就是五十步距离,效果很理想,掷弹兵由此诞生。

    这一支代表天诛军的演习部队,队后插着一杆红色大旗,即红方。

    那么蓝方呢?

    一声急促的擂鼓声过后,蹄声得得,烟尘飞扬,从大校场另一侧,冲出一彪人马。

    这支人马一出场,顿时把全场数万人震住了,不,是吓坏了……因为,这是一支全金军装备的骑步军。从旗帜金鼓到衣甲袍服,从手中的兵器到鞍旁的骑弓,全是原版的金国装备,甚至连马匹的后臀,都烙着金军的钤印……

    如果狄烈不是早早安排了警备营在现场维持秩序,围观的百姓非炸锅不可。要,这天枢城所有居民,无一不深受金人之苦,他们的情绪也是两极化:要么畏之如虎,一见到就吓软;要么恨之入骨,随手操家伙就想干他娘的。无动于衷,平淡处之的几乎没有……

    西面的观礼台上也是一阵阵骚动,惊叫声不断,纵然隔着老远,也可隐隐听出是女子的声音。东面这边,太行群雄所在的观礼台,初见这伙“金兵”,也有不少被吓了一跳,甚至还有人下意识摸向腰际……要说到对金军的仇恨,太行诸寨并不比天枢城军民少。栾城野外,三千太行子弟的血,已经昭示着,彼此之间,只能用刀来。

    不过骚乱很快就平息了,因为他们最终搞清楚了状况——只是演习,仅仅是演习而已。没有金军,全是自家军队,只是最大程度的模拟敌军而已。

    当然,要说一个金人都要没有,那也不尽然,至少,带队的副将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金人——阿术!

    蓝方,同样是五百人,其中有三百是骑兵,步兵两百,这也符合金军一贯的骑步军比例。

    蓝队这五百人马,主要构成是方洪的第三骑兵营与警备营一部。

    方洪的第三骑兵营,多数是原汉签军的老底子,原本就属于金军的战兵序列,而且还是炮灰级别的。也就是说,打恶仗一定是你们先上,要死人一定是你们先死那一类。因此,他们对于金军的战法还是相当熟悉的,也是天诛军近六千人马中,最有资格扮演金军的角色。

    两百步兵,则由警备营担当。因为在天诛军七大步兵营中,唯独只有警备营没有参加过任何一场真正的战斗。所以,必须要让这支成立不久的新营头,真切感受一下真实的战场氛围。

    两军对持的距离,在三百步左右——当然,在真正的战场上,这个距离实在太近了。这根本不是两军排兵布阵的正常对峙距离,而是发起冲锋的距离。但是没法子,这大校场从东到西就只有这个长度,这还是近期扩大所至,若按原来的规模,连两百步都不到。虽然是有点小,不过演习嘛,将就一下啦。

    这种别开生面的实战演习,一下提起了太行群雄的极大兴趣。

    “原来不是像宋军那样,搞操练比箭较技之类的,而是,真正的两军对攻!”孟德与刘泽均是瞪大牛眼,脸上兴奋莫名。

    而王忠植则是眯起了眼睛,低低的嘿了一声道来真的啊!这下就有意思了……”

    红军与蓝军都是严阵以待,千人对峙,在这时代算得上是一场小规模的战斗了。双方都要拿出的真本事,绝不打假球。

    演习之前,狄烈已经宣布,胜者不但有丰厚的赏赐,而且加记军功一等;而败的那一方……清洗全军军靴三日。

    当过兵的都,一天训练下来,军服军裤虽然脏臭,鼻子勉强还可以忍受得了,但那军靴……那味儿可以让屎壳郎绕道走。

    因此,谁都不想败,更不会有放水的可能。

    谁输?谁赢?

    天枢城军民心里都有的答案,而太行群雄却没有。。。)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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