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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前,市厅。
闫儒玉和吴错被人追车和枪击的事发生以后,引起了市厅从上到下的一致重视。
明目张胆地对重案组刑警动手,无论对方什么来头,这就是挑衅,所有人肚子里都憋着一口气,就连那个刚刚升职的甩手掌柜臧洪波,都亲自跑来表示关心。
可惜,臧洪波没能见到两人。
不仅是他,好几拨领导来了,听说调查还没有进展,纷纷拍桌子撂狠话,末了难免追问一句“那两个小子呢?”
在得到“在养伤”的敷衍式回答以后……就走了。
闫儒玉和吴错这时候玩失踪,一来是受不了被人过分关心,二来,肯定会被人问起为何遭到追杀。
怎么答?说在私下里调查旧案?
违规也就罢了,自从两人发现自己和金子多被窃听了,再加上记者笔记里的“内鬼”二字——他们根本不敢相信曾经并肩作战的同伴。
这两人一走,重案一组只剩下资历尚浅的明辉和小白。
两人哪里应付过这样的情况。好在案子移交给了二组——也就是黑包公那一组,明辉和小白协助调查。
因为两组合作破过案,明辉和小白与黑包公倒不陌生,心里很快就有了着落。
就在两人翻看案发当天的监控,看到眼睛干涩地点完了一整瓶眼药水时,一个出人意料的大好消息突然传来。
嫌犯自首了!
是的,参与灭口闫儒玉和吴错的一名嫌犯来自首了!
不知为何,听到值班协警的通知时,兴奋之余,明辉心中隐隐发慌。
为什么要来自首?
主动自首的嫌疑人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犯罪的主观主动性不强,常见于过失犯罪或者激情犯罪。嫌疑人在冷静下来以后,很快回归到道德和伦理底线之内,认为自己罪孽珍重,有悔过之心,唯有自首一条出路;
第二,权衡型,多见于常年被追逃的嫌疑人,虽然逃了,过得并不好,境遇各种不如人意,家人也见不到,思前想后觉得这不是人过的日子,与其这般,还不如坦然坐牢;
第三,与警方达成交易,这种嫌疑人往往知道关于同伙的重要线索,自首加上提供线索,重大立功表现,能够换取减刑,或者——如果出现在港台剧里,就会穿起“污点证人”的马甲,甚至连牢都不用坐。
前两种显然不符合这位自首者的心态,那么第三种呢?
难道他知道什么线索?是来交易的?
这理由太牵强。
这些念头不过电光火石之间,明辉压根没有时间细想,她和小白一样,急于去见见这位嫌疑人。
黑包公带着二组的警员去走访目击者勘察现场了,只留下了明辉和小白,询问自首者的重担看来只能落在两个新人身上了。
嫌疑人看起来只有20多岁,穿着一件大大的黑色羽绒服。
协警安排他坐进小会议室,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直到明辉和小白进屋,协警才收回探究的目光,退了出去。
“姓名。”明辉开口道。
“卢春杰。”
答话时,卢春杰的眼睛向门口瞟了一下,注意到明辉发现了他的小动作,又收回了目光。
明辉又道:“你参与枪击事件了?”
“嗯,开枪的就是我。”
“为什么对两名刑警下手?”
“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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