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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恕瑞玛的时候,走散了,一次累到了,身上就多了这层东西,很奇怪,刚开始我很不适应,脱不下来这个东西,时间长了感觉这个东西和我长在了一起,慢慢的也就适应了,现在我变成了这幅奇特的样子,身体还变小了,虽然我很不满意,可是我变得刀枪不入,说不清楚到底是好是坏。”拉莫斯显得有些沮丧却又有些兴奋,百感交集。
好在瓦洛兰什么动物都有,拉莫斯虽然奇怪,却不至于让人排斥。
不过拉莫斯说自己刀枪不入,春晓倒是有些不信。还伸手摸了摸拉莫斯身上的尖刺,除了有种无坚不摧的力量之外,春晓感觉这并不像是一个生物该有的东西,但是普通的兵刃一定伤不了拉莫斯,这点不会有假。
虽然无法了解在拉莫斯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但是春晓对恕瑞玛的兴趣是越来越大了,等回到学院解决掉茂凯的事情之后,自己一定要去恕瑞玛好好走一遭。
春晓三人自然不知道凛冬已经成了丽桑卓的势力,不仅如此,巨魔也被她以雷霆的手段给收服了,几个月后的冰原之战春晓是看不到了,不过他也没兴趣看,战争哪里都有,自己不是圣人,也没有让世界和平的实力,就不要让自己操那么多心了。
几人在车队订好了位子,因为马上就要踏上回去的旅程了,凯特琳显得很兴奋。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春晓总觉得冰原的温度高了很多,在离开的路上,到处能见到融化的冰雪,有的地方还流成了小溪。
长途的车队有自己固定的行车路线,跑的习惯了,也不会迷路,到班德尔城大概要一个月的时间,比春晓来的时候快多了。
随着冰原的渐行渐远,白色世界渐渐消失,回到了正常的世界,来到了那个广阔的无人区。
在这里春晓记忆深刻,因为卑鄙之喉他还差点挂了,不过事后这么一想,那个卑鄙之喉很可能是没有成年的,能号称和男爵一样的实力,应该比那个还要强才对。
想到此处,春晓对自己实力的理解没有了一个明确的界限,到底自己有多强?
观察下了自己,除了身上的魔纹开始消退之后,春晓没有感到不适,但是自己的功法始终无法进步到下一个阶段,这就让他很难受,看来只能借助外在的东西了,比如水晶。
虽然这片灰暗的地带在春晓看来是个无人区,可是这里却有人经常经过的足迹,而且也不是所有的地方全都是低洼地带和沼泽。
没有再次遇见卑鄙之喉,车上的很多人也表示都没见过,看来他真的应该列入瓦洛兰濒危保护物种之一,只是春晓上次直接杀掉一个,不得不说是他的运气好,还是卑鄙之喉的运气差。
车子行驶了一个月,安安稳稳的到了班德尔。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