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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支队伍的雇主是一个叫奥黛伦娜的贵族小姐,但具体来历却没人知道,凯瑟琳不过是个小型佣兵团的团长,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根本不清楚雇主是哪家贵族的小姐。而这位贵族小姐很少出现在众人面前,就算出现也戴着蒙着面纱的帽子,谁也看不清她的容貌。

    奥黛伦娜自身就带了三十多人,一半是服侍她的仆人,另一半则是护卫——她的护卫每一个都是强大的剑士,而且身边还带了三个魔法师。

    在荷曼帝国,初级剑士的地位很高,只要为帝国服务十年就可以获得正式的勋爵封号,身份非比寻常。当然,这种勋爵只是“荣誉勋爵”,并非有用领地的“军功勋爵”,不可世袭。

    这支队伍由一个中型佣兵团和两个小型佣兵团组成,火光佣兵团就是小型佣兵团之一,另一个小型佣兵团叫黑鹰佣兵团,那个中型佣兵团则是山岩佣兵团。

    佣兵工会有明确的规定,一个佣兵团至少要有20人,而且每个佣兵团至少要有一名剑士才可以注册。这样是为了保证佣兵团有生存能力。

    小型佣兵团的人数上限是50人,中型佣兵团的人数上限是200人,大型佣兵团的人数上限是500人。

    在荷曼帝国,任何一个佣兵团的正式佣兵人数不能超过五百人,否则等同叛国。

    一个正常的政体、一个理智的君主,绝对不会允许国家内出现过于强大的私人武装。

    因为罗岚并没有完全继承查理罗兰的记忆,所以不认得这位贵族的家族纹章——查理罗兰虽然不学无术,但原本认得许多著名的纹章。

    整支队伍共有两百多人,还有十几辆各式各样的马车,车轮压在道路上发出骨碌碌的声音,除此之外就是佣兵的谈话声。他们要持续赶路,行走近五个小时直到午休——这就是枯燥的佣兵生涯。

    罗岚原本以为行走一天是很简单的事情,但等到真正前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大错特错。

    因为佣兵要紧跟马车,所以走路要比平常快一倍,仅比体育比赛中的竞走慢一些。

    罗岚的身体本来就较差,以普通速度行走或许不太累,但快走了半个小时他就感到疲惫,浑身都是汗水。三个小时后,他衣服被汗水打湿,已经跟不上佣兵的步伐。

    “如果这都坚持不了,我怎么在这个世界生存!长时间快步赶路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锻炼我的意志!必须要坚持下去!”他喘着粗气想。

    已经有佣兵指指点点,原本就跟他有矛盾的红发小子鲁索恶意地嘲笑他:“你们看看那个小白脸,简直像刚学会走路的婴儿,真给我们帝国人丢脸。”

    刀疤洛斯接着说:“帝国的贵族就是这样,让这种人继承贵族,是帝国的灾难。这小子要是上了床,会不会被女人压死?你们不觉得,我比他更像伯爵继承人吗?”说完故意模仿罗岚的姿势,引来众人大笑。

    要不是凯瑟琳在罗岚身边,他们一定会走到他面前嘲笑他。

    罗岚一开始非常愤怒,但没过多久便平静下来。

    “时间会证明一切!笑到最后,笑得最好!”

    凯瑟琳倒是没想到这个贵族少爷能坚持这么久,于是说:“我们的补给车上可以坐人,你去上面坐着吧。”

    罗岚摇摇头,说:“我可以坚持。”

    他咬牙跟着车队,终于坚持到了车队中午休息的时候,他无力坐在地上,呼哧呼哧直喘,恨不得永远这样坐着。

    “这些佣兵的身体素质太好了,快走五个小时,大多数人竟然一点都不累,还那么有精神。”他无奈地想。

    实际上他原本不至于这么狼狈,罪魁祸首是那个让他身体所受负重增加的侍剑。

    不过侍剑并没有把事做绝,他在承受多一成负重的同时,也受到祖剑灵气洗濯。如果他坐在马车上赶路,只能吸收一成左右的灵气;但现在他一直在进行运动,让他的身体处于强烈的“饥饿”状态,拚命吸收一切能够吸收的能量,使得他的灵气吸收效率大大增加,可以吸收三成。

    午饭后,他很快回复了力气,但肉体还没办法承受这种相对他来说高强度的运动,所以仍然感到疲惫,浑身酸疼。

    饭后这支队伍休息了半个小时,然后继续赶路。到了傍晚,队伍停下扎营。

    最终他坚持下来,用一具养尊处优的羸弱身体,凭着坚强的意志走完了一天的路程。

    佣兵虽然瞧不起无能的贵族少爷,但看到他竟然能真的一路行走而没有乘坐马车,对他的态度大为改观,很多人收起对他的轻视。几个豪爽的佣兵路过他的时候,还笑着夸他几句,说是个值得尊敬的贵族。

    实际上荷曼帝国武风盛行,贵族还没有烂到根,很多贵族从小都要学习剑术。当然,并非所有贵族都接受严格指导,许多贵族会努力培养自己喜欢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其他子嗣的教育很放松。如果其他子女太过于优秀,甚至会遭到打压。

    查理罗兰的父亲更醉心于艺术和女人,和大多数此类贵族一样,并不强迫儿子练剑,只强迫他牢记家族传承。

    而且,并不是所有平民都像刀疤洛斯那样仇视贵族,一个合格的贵族很容易赢得平民的尊敬。

    傍晚车队扎营的时候,罗岚找到僻静但离营地不太远的地方练剑,直到晚饭时才回去。

    经过一天的行走,火光佣兵团的人已经不把他当外人,饭后大家围着篝火谈天说地,他也仔细聆听,增长见闻。

    饭后一个小时,他强忍着疲劳,强迫自己继续练剑。

    凯瑟琳偷偷观察了他一阵,看着他那笨拙但努力的样子,露出一种老师认同弟子的笑容。不过没多久,那种微笑就变成了纯粹的得意。

    “哼,什么天才,比当年的我差多了!”

    罗岚咬着牙练习到午夜,最后浑身颤抖,四肢微微抽搐,握剑的双手已经麻木,手掌被磨破皮,可见他辛苦到了什么程度。

    入睡后,他再一次被侍剑带到剑天地中练剑。现在他已经确认剑天地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所以倍加努力地练习起手剑术和出击剑术。

    第二天清晨,他被侍剑叫醒,发觉身体已经感觉不到疲惫,但又觉得有些地方出问题了,可具体又说不清。

    实际上是昨晚侍剑又对他使用仙术,现在作用于他身上的负重由昨天体重的一成增加到两成。他的体重约有一百斤,而他承担的额外负重有二十斤。

    他离开帐篷,向凯瑟琳和醒来的佣兵打了招呼,然后带着练习剑继续练剑。

    这次凯瑟琳早有准备,悄悄地跟在他后面。

    罗岚没有发觉身后的小尾巴,来到昨天选择的地方开始练剑。

    凯瑟琳瞪大眼睛,仔细地观察。

    只见罗岚先练习了起手式,一开始的样子还有些生疏,但仅仅过了一分钟,他的姿势就连最挑剔的剑术老师都找不出毛病。

    凯瑟琳略感吃惊,但不以为意,继续观察。

    练完起手式,罗岚开始练习起手剑术,先从枪式的刺击开始练,凝视前方,出剑刺击,随后身体和脚步跟上。只有先出剑再移动身体,才会让敌人措手不及,先移动脚步再出剑会让敌人有更多的时间反应。

    他的刺击一开始显得有些笨拙,但随着练习次数增多,越来越熟练,在进行第十五次刺击的时候,他的动作已经可以当作教育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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