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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美国没有鲤鱼,那么酸甜口味的菜遍地都是,糖醋排骨、鱼香肉丝、糖醋里脊等等都是酸甜口,随便哪一道拿出来都能征服美国人的味蕾。
李牧坚持地道原味的另一个原因是李牧不想顺应白人的喜好而改变华人的传统习惯,什么叫传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的才叫传统,朝三暮四绝不会形成传统。
或许某些人看起来这是上纲上线,但对于李牧来说,李牧就是要塑造一个和以往不同的华人形象,绝不委曲求全,绝不顾全大局,绝不为了获得他人的认可摧眉折腰,这样才能真正建立华人的信心,树立华人的形象。
当然了,李牧也不是一成不变,对于西式餐饮优秀的经验李牧也会选择性吸收,“圣荷西”餐厅有传统中式包厢,也有西方习惯的用餐大厅,这两者并不冲突,因为李牧认为西方传统用鲜花妆点餐桌的习惯有利于增加“圣荷西”餐厅的格调,所以对于这一点,李牧非常喜欢。
和阿瑟吃饭当然要在包厢里进行,包厢拥有一个传统大气的东方名字:牡丹亭。
房间内的装饰也偏向东方风格,墙壁上悬挂着名家手书的横幅,上面写的是汤显祖所著《牡丹亭》中的名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还有一幅写的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横幅上的字体是楷书,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就和李牧想要树立的华人形象一样,端正大气。
或许是因为李牧的缘故,阿瑟对东方传统文化很有兴趣,在造型古朴宽敞舒适的太师椅上坐下,阿瑟端起一盏青花瓷茶杯,看着茶杯里浮浮沉沉的银芽,嗅着若有若无的淡淡幽香,纵然是不太理解东方文化的玄妙韵味,阿瑟也能感觉到心旷神怡。
“牡丹亭——这个名字有什么典故吗?”阿瑟也在学习汉语,“牡丹亭”这三个字的发音还挺清晰,虽然免不了还是有点洋枪怪调,但已经达到能让人听得懂的程度。
“牡丹应该算是清帝国的国花,虽然清帝国官方没有确认,但实际上就是如此,至于《牡丹亭》,这是三百年前一位优秀剧作家的作品,在我们华人中很受欢迎。”李牧简单介绍,并没有详细介绍《牡丹亭》的大概情节,这要是仔细说起来,今天的饭不用吃了。
“就像《费加罗的婚礼》?”阿瑟按照自己的想象给《牡丹亭》下定义。
“差不多。”李牧微笑,确实,这两者都是优秀作品。
《费加罗的婚礼》是莫扎特最杰出的三部歌剧中的一部喜歌剧,完成于1786年,很受西方白人喜爱,前段时间阿瑟刚在乐府歌剧院听过《费加罗的婚礼》,所以印象深刻。
说起来,这个时代纽约人民的娱乐生活也够乏味的,作为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纽约仅仅只有一家歌剧院,就是乐府歌剧院,这家歌剧院只有少量包厢,是富人消遣的工具,一般的中产家庭无缘进入。
二十一世纪美国最著名的歌剧院是纽约大都会歌剧院,这家歌剧院目前还没开始建设,要到1880年才会开工。
两人聊了没几句,服务员开始上菜,第一道菜就是清帝国北方传统名菜——烤鸭。
饭店的大厨师亲自为李牧和阿瑟服务,大厨师刀功精湛,片出的烤鸭薄如蝉翼,吃起来肉质细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还有一股淡淡的果香,这让阿瑟拍案叫绝。
二十一世纪常有人说美国人不吃鸭子,原因一说一大堆,不外乎美国人天生爱好生命那一套,其实都是瞎扯淡,火鸡、牛难道就不是生命?
美国人不吃鸭子是因为他们不会做,李牧在美国呆了这么长时间,发现美国人的烹饪水平仅限于平底锅,颠勺对于美国人来说是不亚于汉语八级之类的难度,做不好,或者说做出来不好吃,自然也就吃得少。
但吃得少真心不代表不吃,美国人也是人,饿了连活人都吃,更不用说鸭子。
酒至半酣,阿瑟终于开始说正事:“再过两年,费城将会举办独立百年博览会,这个事知道吧?”
“知道。”李牧也算是工业大佬,当然知道这件事。
“我想把这个博览会弄到牛越来,你认为怎么样?”阿瑟征求李牧的意见。
怎么样?
当然好,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