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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咳咳咳……”
不过剧烈的咳嗽也打断不了他的激情,他用双手支撑着自己羸弱的身体,低沉地道: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袁燕倏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转过身来,泪流满面的众人就看到他也是泪流满面地结尾道: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噗!”
“现代诗第一人”仰天喷出一口鲜血,给冲进窗内的风雨平添了一抹艳红!
“鸿渐!”
“二爷!”
“姑爷!”
“袁先生!”
这正是:此间众人闻何物?杜鹃啼血袁哀鸣。新乡花朝风雨夜,未未他爹是艾青。(注释1)
“对于袁燕倏的《我爱这土地》重回人教版语文教材,笔者举双手赞成。
不管怎么说,袁先生都是一位非常真诚的爱国者,也对这个国家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虽然因为政治原因他的后半生长期居住在国外,直到晚年才回国。但是他始终关心着国内的经济建设和教育事业,还特意为中国留学生设了好几个奖学金。这些奖学金的获得者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就,比如这几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热门人选之一的艾先生。
笔者本人也是得到了袁先生的资助才能去哈佛大学研读比较文学。
这首诗也绝对不是像某些无知之辈说的那样,他是在抒发对美利坚的感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以他的英文写作水平为什么不用英文来写而是中文呢?
当时很多人可以证明,袁燕倏误以为自己大限将至,这才拜托司徒美堂先生把他的骨殖带回中国安葬在故乡。假如真像这些人说的那样他爱美国胜于爱中国,他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最关键的是,这首诗包含着忧国忧民之情。1921年的美利坚又有什么可以忧的呢?
可见这是一首纯然的爱国主义诗歌,表达了作者极为强烈的爱国情怀,不管是在文学上还是在思想上,都是我国青少年必须学习的一首现代诗。
人教课文组排除了政治原因,重新把《我爱这土地》选进初中教材,这说明了我国语文教育正在摆脱过去僵化的思维。
笔者为袁燕倏先生得到应有的地位而感到可喜,也为我国青少年能学习到如此的杰作而感到可贺。”
——节选自陈K歌的《关于此次人教语文教材改版的一些意见》
“全文默写袁燕倏的《我爱这土地》(10分)。”
“简述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和作者在这首诗中表达的思想情感。(15分)。”
“以这首诗的首句为题写一篇五百字的作文,体裁不限。(30分)。”
——节选自201X年上海市中考语文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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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改自白居易的《琵琶行》中的: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