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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这壮汉在地上翻滚两圈之后便自己把自己的脖子抓破了,模样狰狞的让人害怕,一个人生生抓破自己的喉咙是个什么感觉?
其实赵祯的这一脚已经踹碎了他的喉骨,那是人身体上相对脆弱的部位,但赵祯接下来的打法就颇为……“不要脸”了。
辽朝的勇士在面对赵祯的时候,不得不小心自己的眼睛,裤裆,腋下,太阳穴,以及喉咙,稍有不留意便会被一波带走,无所不用其极。
这是源自于一种生死存亡之际诞生的格斗术,目的是干死对方,自己活命。那么它必然会大幅度省略掉一些冗余的套路,直接以最精悍,最有杀伤力的方式打击敌人,什么尊严,什么教养都可以放弃,因为这是在活命。
三才第一次看到赵祯的这一面,同样赵祯也是在穿越以来第一次展现这一面,刚开始颇为生疏,但自从一脚踹死那个壮汉开始,赵祯便愈发的熟能生巧。
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用这种格斗术杀人,在另一个时空中,偷窃和谋杀是完全俩个概念。
辽人也看到了其中的问题,萧挞里紧皱眉头,她的第一反映便是不可能,一个大宋皇帝为何能轻易放倒数个十来个强壮的契丹勇士?
但她可不想再拖延下去,直接对萧满蕙道:“拿下他,不得伤其性命。”
萧满蕙的办法简单粗暴,穿着盔甲便上去了,面对身穿铁浮屠的萧满蕙,赵祯是没奈何的,萧满蕙反倒是恭敬的很:“陛下,刚刚那些都是厮杀汉,若是莽撞您切勿计较……”
说完他便一拳向赵祯砸来,搞的他就不是厮杀汉一样,赵祯架挡铁拳,但却吃力不起,萧满蕙是真的如力士一般,一拳接一拳的向赵祯轰击,这是以暴制暴,一力降十会。
一拳击中了胸口,赵祯只觉得五脏六腑一阵颤动,胃中翻江倒海,但来不及有所反映,便眼前一黑人事不省。
当然三才也受到了同样的待遇,一个人的力量有多么的渺小?渺小到完全不能与一个帝国抗衡,赵祯是打算战死的,但辽人总有办法不让你死。
但同样的赵祯也看开了,死不死的都不重要,心态放平和了才重要,事实上辽朝在面对大宋的时候便已经输了,现在的宋辽差距不是一个小小的西域能弥补的。
他相信,只要大宋发动一场全面的,大规模的战争动员,集合大宋的一国之力北伐,别说是辽朝,即便是草原也将被大宋所征服。
之所以赵祯没有这么做,就是为了把契丹人赶进草原,避免付出庞大的代价,虽然大宋能平定草原和辽朝,但所付出的代价却是极大,百万,甚至数百万的大军要耗费多少的钱财,要有多少的大宋男儿战死异国沙场?
对于赵祯来说,这些付出换取辽朝的土地,值不值得?还是用时间和大宋的强大慢慢的侵蚀着辽人的土地,两者哪一个更划算?
赵祯选择了后者。
所以赵祯相信,萧挞里不会对自己怎样,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自己若是死了辽朝也就完蛋了,反倒是不能让自己有事,否则没有后顾之忧的大宋一定会发动全国之力,一夜之间毁灭整个辽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