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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友们很给力,分类新作榜第八,总榜第十四,特加更一章!新老读者别忘了收藏推荐,拜谢!)

    方万军的突然离世,在方家村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这么多年了,村子里的人都很清楚以方万军的身子骨不可能一直撑下去,离世是必然的,无非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甚至许多人都觉得,方万军在这个节骨眼上离开人世反倒是一件好事,总算没有再拖累他的儿子。

    尽管族长以及几位在场的当事人对外宣称方万军是恶疾而终的,但还是村子里还是有些人猜到了实际内情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而且有关方万军下葬的问题,也闹得村子里沸沸扬扬。

    “我看哪,方万军肯定是喝了农药自杀死的……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巧?”

    “我觉着也是,世民前脚好不容易有了进省城工作的机会,他爹万军后脚就跟着去了,肯定是不想拖累世民才去的,唉……万军这也算是死得其所,没有再把孩子给耽误了,只是……只是世民如今父母都不在了,一个人在这世上孤苦伶仃,怪可怜的……”

    “有啥可怜的?方万军就不是个玩意儿,生前没孝敬好父母,没照顾好老婆,没养好孩子,这些年咱们每家每户还往他身上贴补了不少,对不起咱们左邻右舍的,如今死了,下葬费用还得咱们各家各户平摊,而他儿子却搭上了省城副市长的顺风船,以后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而咱们这辈子就只能窝在这穷山沟里,他可比咱们幸运多了……”

    “是啊,更可气的是,世民那孩子居然要求把他爹安葬在他家的宅屋里!此前村里有人去世,那都是葬在东方山后山的祖坟岗,我听老人们说,他这么干便是破坏了咱们村的风水,那可是大大的不吉啊!呃?说我危言耸听?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放你娘的屁!我方家百年来本就没出过什么像样的大官,这几年咱们村的温饱问题倒是解决了,却也没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就算他这么干真破了咱们村的风水,那也肯定是往好了破!世民他家已经这么惨了,你们还在背地里说这些风凉话,还是人吗?良心被狗吃了吗?信不信老子现在就去把你们家田里种的东西连根带叶子一起拔出来塞进你屁眼里!?”

    说最后这番话的是方世民的表哥,也是被村子里人喻为“混世魔王”的方世伟,所以此后村子里没人再敢明目张胆地议论这些事了,毕竟“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方世伟就是那个整天游手好闲四处招惹是非的“不要命的”,真要惹恼了这位,恐怕自己家里幸苦一年的庄家真会一夜之间从田里彻底“消失”……

    其实方世伟心中多少也是有些腻歪的,还曾专门找过方世民让其放弃这个打算,他家也在西村口,离方世民的家并不远,可以想象,明明是一户住活人的阳宅如今却成了住死人的阴宅,无论是谁住在隔壁都会觉得心里发毛。

    可惜,无论是其他的村民还是方世伟及其家人,都没有成功阻止方世民把自己的父亲葬在自己家里,自从方万军自杀去世的那天晚上起,方世民便真的听从了他父亲临死前的一番嘱咐,也就是视方杰这个长兄为父,唯其马首是瞻。

    而将其父亲葬在自己家里的这个“馊主意”,便是由方杰提出,由方世民一根筋地坚持,最后由族长方振文力排众议拍板的。

    之所以这么做,按照方杰的解释是,方万军生前所住的这间阳宅风水极其不好,不能再继续住活人,但用来“住”死人倒是一处不错的风水宝地,所以将方万军葬在这间祖屋里便是一举两得,一方面避免了方世民或其他人将来再住进去倒霉,一方面又使得方世民获得了一点祖上的萌荫,两全其美。

    对此事最为反对的是村长方朝援。

    按照国家规定,现在都要求执行火葬而不是土葬,而且是强制性的,虽然这里是乡下,没有城里执行地那么严格,但好歹葬在祖坟岗上他也好向上面交代,如今却生生地把人葬在了村子里,这让人腻歪不说,严格来说其实已经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自从来到这个世上,方杰还是头一次听说当今朝廷规定人死了之后必须火葬而不能土葬,而这个不可理喻的律法也成为继“一夫一妻”、“计划生育”之后第三条被他列为“非人哉”的朝廷律法!

    哦,除此之外还有一条——土地国有,不得贩卖!

    其实方杰前世那会儿,也不是没有火葬,但一般都是佛教徒死后才火葬,而代表华夏正统思想的儒家则盛行土葬,但不管怎么个葬法,朝廷是不会干涉的,也不会颁布相关律法强制性执行。

    前世方杰虽不信奉什么佛教,却也对儒家思想不怎么感冒,他只知道,所谓“尘归尘,土归土”,既然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那么死后,也应该回归大自然,至于怎么个回归法,那是个人的意愿,而不应该被强迫,所以在他看来,这律法简直有违人道!

    事后方杰才得知,原来所谓的“火葬”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火葬,而是将尸体火化之后还得买个价格不菲的盒子装起来,装起来之后还得去专门的陵园花天价买一块地,然后将盒子埋进去并同样立一块墓碑,其性质跟传统土葬其实没本质上的区别……

    这!?

    这简直犹如“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嘛!

    这明明还是土葬,只是中间又加了几道花钱的工序……连死人都这么折腾,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

    难道说这是当今社会礼法的一大进步,将佛教和儒教丧葬礼法相结合,朝廷为体恤民情、保护环境、节约用地,而专门新增设的一道丧葬礼法程序?

    这种火葬和土葬相结合的丧葬礼法,导致丧葬的成本大幅提高了,买一个小小的骨灰盒,就要花去几百上千甚至上万块钱,要是想买块好一点的所谓的“风水宝地”,那就是好几万甚至大几十万,而且其占地面积要比传统土葬大得多,这何来体恤民情、节约用地一说?

    至于保护环境,那更是无稽之谈,方杰实在想不通,明明可以自然消化作为自然界其他物种养料的人类尸体,为什么非要付之一炬,方杰虽没有去过火葬场,但也不是没有闻过尸体焚烧时的恶臭,他就算没学过化学,也知道那些飘散在空气中的恶臭肯定是有毒的。

    难怪方传武在参加葬礼时私下里曾不咸不淡地跟方杰开了这么一句不太好笑的玩笑:“现在啊,人死都死不起……嘿嘿,幸好世民家里穷,丧事费用得村里每家每户来平摊,那些人不愿当冤大头,也就只好答应把世民他爹葬在祖屋里了,毕竟这样搞几乎没啥成本,也摊不了几个钱……”

    听了这话,方杰有些无语,他实在没想到方万军之所以能如他所愿土葬下去而没有遭到村里人太强烈的反对居然是这个缘故,他还以为这都是族长方振文力排众议的功劳呢。

    前世那会儿,很多平民老百姓穷了一辈子,却还不至于死不起,而近千年过去了,虽然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有些本质性的东西却还是没有变,甚至愈演愈烈,这叫情何以堪!

    好在方万军是葬在自家的宅基地里,所以无论村长方朝援如何反对,如何拿国家法律法规说事,也都无法让方世民改变主意,毕竟作为第一继承人,方世民拥有这片宅基地的使用权,他若是非要把父亲葬进去,自己也守着父亲的坟墓住进去,无论从法理还是从道义上,也都勉强说得过去,只是这事听上去让人觉得很是毛骨悚然罢了。

    当然了,方世民实际上也不可能真陪自己已逝的父亲住在祖屋里,这倒不是他没胆子陪父亲的坟墓睡觉,而是方杰认为那宅子实在不适合住活人,所以干脆让方世民搬去族长家暂住了,反正族长方振文对方杰是言听计从,对此自然毫无异议。

    由于回家祭祖前早已有了返程安排,所以方杰的父亲方万兴并没有参加方万军的葬礼,而只是在临行前扔了五千块钱给儿子,让方杰留下来替方世民张罗丧葬之事。

    这五千块钱本来是方万兴带回老家捐给祖祠修缮用的,方杰的这个家庭虽然不算太富裕,却也不缺这点钱,考虑到方世民将与方杰一道去省城工作,以后可能会相互有个照应,再加上一点点恻隐之心,所以方万兴便十分大方地把这些钱捐给了方世民。

    与此情况类似的是,在省城里当官的方世忠同样在第二天一早就随专车离开了,但也让自己的儿子留了下来,而且临行前还扔了两万块钱给方传武,说用来张罗方万军的丧事,希望能尽量办得体面一点。

    作为级别较高的国家干部,方世忠自然没料到方世民在方杰的“唆使”下,居然搞了一次阳宅土葬,所以整个丧事办下来并没有花多少钱,而方传武或许是同情心泛滥,亦或是手头上不缺那点钱,居然一股脑地将这些钱都给了方世民。

    以方世民的性格自然不肯收下这些钱,但好在他还有个让他惟命是从的长兄方杰,而方杰可没方世民那般矫情,当即大手一挥:“收了!有人白送,你就白拿,怕个什么!”

    于是,对方杰言听计从的方世民便当仁不让地收下了这笔“巨款”。

    不过,一向精打细算方世民自打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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