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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入五月,西湖城的空气便日益潮湿,还没进入梅雨季,地下室的空气里却到处弥漫着一股呛人的霉味。通往地下室的楼梯贴着老式的地面砖,反潮令釉面异常湿滑,但她三两个台阶一步地快速走下楼梯,步伐出奇地稳健。小旅馆的服务员阿萍正好从地下室的杂物间提了拖把桶上来,险些没撞上来势凶猛的姑娘。擦肩而过后,阿萍拍了拍干瘪的胸口,心中暗暗嘀咕着:挺标志的大姑娘,怎么住这种地下室呢?小旅馆的客房分上、中、下三等,最好的大床房两百一晚,中等的标间一百五一晚,最次等的一楼标间也要一百二十块一晚,但这姑娘住的是地下室,阿萍记得之前好像有位外地的老奶奶曾经租住过这间原本用来堆杂物的地下室,但后来老人不打招呼便消失后,老板娘曾一度想恢复成杂物间,却不料碰到一个愿意出五十块钱一晚住地下室的姑娘。阿萍看着姑娘的背影,摇了摇头,身份证显示这是个从云南来的姑娘,具体地址她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这姑娘早出晚归,有时候一夜也不回来。一开始老板娘还担心是不是住进了什么贼人,但后来也就习惯了姑娘的作息时间,而且那云南姑娘的话也不多,性格似乎也很腼腆,见到人的时候总喜欢低着头,人跟她说话她也只是轻声嗯,或者干脆只点头和摇头。倒是胆小善良的旅馆老板看小姑娘可怜,时不时会偷偷给她送些吃的,小姑娘倒也不怕,来者不拒。阿萍也知道本地人的老板被胖老板娘吃得死死的,翻不出什么花样,就算有贼心也没那个贼胆去做那一亲芳泽的采花贼。

    与阿萍擦肩而过后,姑娘独自一人回到房间,霉味依旧很重,但是房间却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丝毫不显得杂乱,就连临时拼起来的木床上的床单也平整如纸,被子叠得方方正正,桌子上放着的洗漱用品排列得整整齐齐,就连牙膏和牙刷的摆放方向都是一致的。房间里只有一盏有些年头的LED灯,每次刚打开时灯光都要过些时间才能逐渐亮起来,此时房间里就着昏暗的白光,看上去愈发阴暗潮湿。姑娘将鞋子脱下并排放在门口,换好拖鞋,这才坐到房间里唯一的一张桌子旁,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牛皮封面的笔记本,抽出圆珠笔,开始在纸上写着一些什么。

    “四月初四,晴。今天是来到西湖的第二百一十六天,不过对于我来说,今天是很值得高兴的一天,找了大半年时间,我终于找到了线索。哥哥还没有死,我真的很开心!哥哥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不管他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他都是我的哥哥!”她停下笔,咬了一会儿笔头,又埋头继续写道,“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能闻到熊康钦身上的那股味道。也许是我太多疑了吧,那个太监应该在寨子里当他的山寨主才对,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么繁华的城市里呢?”她的字体算不上娟秀,相反有着与女儿身截然相反的豪爽大气。父亲是寨主熊朗伦的助手兼财务大臣,也是寨子里唯一一个识字的人。父亲虽然识字,但还是跟老一辈的一样,觉得女子不应该读书识字,她的字是哥哥手把手教的,一个字一个字跟哥哥学的,直到哥哥离开寨子去当兵。寨主熊朗伦总觉得哥哥去当兵是背叛了他,背叛了寨子,在熊家的思维里,哥哥只该成为他的胖儿子熊康钦的得手助手,就像父亲和父亲的父亲那样。哥哥离开寨子的时候,她也不理解,等阉割了醉酒后企图对自己图谋不轨的熊康钦后,她独自一人逃出寨子,辗转到京城,又从京城辗转到姑苏城,这一路阅尽大好河山,领略了城市里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她就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外面的生活。只是有些事情,刚刚进城的她还不太明白,比如哥哥为什么一定要听那位高高在上的蒋家少爷的话,比如蒋家少爷的未婚妻会放弃蒋家少年而选择那个在自己看来也同样是个山里人的李云道。很多事情,她都没能想明白,但她也不想去琢磨明白,只要待在哥哥的身边,这些事情都不需要她去操心。

    她觉得也许是自己背叛山寨的事情触怒了山里的大神,才让她失去了哥哥的庇护。直到现在,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晚哥哥像往常一样告诉她,他要去执行一项任务。那段日子,她也早就习惯了哥哥出门执行任务的状态,尤其是蒋家少爷放弃了让哥哥取李云道人头的打算后,从姑苏回到京城,哥哥就变得越来越忙碌。哥哥每次出去都要做很充分的准备,那些武器都是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每次回来的时候,哥哥也是精疲力尽,一说话不说便回房睡觉,直到第二天早上,她醒来时,哥哥都会将早餐做好放在桌子上。她喜欢吃半生半熟的鸡蛋,这个世上也只有哥哥才能把握好煎蛋的火候,哥哥说,城市里管这种叫温泉蛋。只是,那晚以后,她就再也没吃到过那入口滑腻可口的温泉蛋了。

    哥哥失踪后,她开始疯狂地寻找哥哥的踪迹。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见到哥哥口中的蒋家少爷,在这个规则与大山完全不同的世界里,她只认识两个人,一个是哥哥,另一个则是哥哥曾经的刺杀对象——李云道。不知为何,她总有种预感,哥哥应该还没死,如果哥哥没死的话,那么总有一天,他会出现在李云道的身边,取走那个山里人的头颅。接下来,李云道到哪座城市,她便也会跟到哪座城市,像山里狩猎的男人那样,耐心地,一动不动地,守候着自己的猎物。

    “今天差一点被那个家伙看到自己,据说他的记忆力很好,见过一面就不会忘记,所以我戴了帽子。不过还是大意了,从咖啡店出来,有个大叔一直在跟踪我,我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我很害怕,所以躲进了商场才将他甩掉。这个大叔很可怕我,脚力比哥哥还好,幸亏我机智躲进了正在办店庆活动的大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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