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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边,徐云和余天骄一路跟踪席天佑的汽车来到他家。
席天佑在车里对司机嘱咐了几句什么话,司机点点头,然后下车给他打开车门,席天佑下车整理了一下衣服便回家而去。司机则是开车迅速离开。
“余氏集团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有个外号,叫无色不欢,没想到今天居然回家,没去找小三儿过夜。”余天骄挺诧异的,他来过席天佑的家,知道这是他正儿八经的家,里面住的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
要说席天佑无色不欢也真不怪他,就他老婆那两百五十多斤的体重,还有脸上那让人看一眼就过目不忘的酒糟鼻,也真不怪席天佑不愿意回家。
可没办法,这明媒正娶的就是明媒正娶的。而且席天佑还不敢得罪,他能有今天,那也都是靠着他老婆家对他的支持,不然他现在可没这身份地位。
席天佑就是山村里飞出来的凤凰男,他的父母都是生活在山沟沟里面的老农民,他也一样,可他这个人有野心啊,自从十八岁的时候,见到几个在那个年代来说相当“潮”的背包客之后,心就飞出了大山,向往大城市的美好生活。
十八岁的他在几个背包客的口中听说了在那个年代相当流行的卡拉OK,听说了歌舞厅,听说了花花世界的各种各样。
都说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可席天佑可不这么认为,他对自己一贫如洗的家那是相当嫌弃!他厌恶这种生活,厌恶每天去山上干活却连填饱肚子都赚不够的生活。
就在几个背包客要开着他们的老吉普车离开的前一天晚上,他偷偷蜷缩进了那汽车的后备箱里,躲在那些背包客的行李堆中。
就这样,席天佑永远的离开了自己的家乡,而且,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一次!
他早已经忘记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父亲,也早已经忘记了那个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的将他抚养成人的母亲。他们应该早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可席天佑却连给他们去送终的念头都没有过!
因为在他离开的那一年,他就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全新的人,他把自己的名字从席狗剩改成了席天佑,意思是自己是老天爷都会保佑的人,而这个名字当年也是相当洋气的。
跟着背包客的汽车一路来到燕京之后,席天佑趁着夜色将这几个人行李中值钱的东西全部席卷而空,带着钱和东西就在夜色中溜走了。
他卖掉了那些东西,加上偷到的钱,身价有破千的席天佑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一个相当有钱的人!那时候全家老小一个月两百块钱生活费,都能顿顿有肉呢。
但席天佑没有金钱的观念,在山村饿怕的他,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将身上一千块钱都花光了。
为了谋生,他机缘巧合之下被一个大酒店招去做服务生,他做服务生的,给那些有钱人开一瓶酒,就能得到五块钱的开瓶费!
但后来,席天佑才知道五块钱就是个屁,就算他当时口袋有的那一千块钱也是个屁!有钱人点一瓶洋酒都不止这么个价格!那一桌子酒菜都是澳洲龙虾美国蟹,欧洲火腿非洲山珍,几千块都下不来!
靠做着服务生的日子,席天佑积累了自己的又一个一千块钱,这笔钱他没有乱花,因为他见识多了有钱人,听多了故事,心思也就多了。
他学会了编故事,他靠着编造了一个自己父亲是北极探险家,母亲是北极科学研究家的故事,让自己的身份一涨千丈!
后来,他认识了他老婆,这个年轻就长得是一个肉球的姑娘,说实话,席天佑不喜欢她,但她家有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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