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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吴文彬直接领到家里招待,雷巧珍和母亲开始张罗做饭。
开饭的时候,其中的一个菜有些神秘,看样子是腊肉之类的,但是又不像猪肉,用大蒜苗、青辣椒、老姜一起炒出来,香气四溢。
一碗糯米酒倒出来,他们用的碗很大,倒满一碗起码有六七两,酒香扑鼻。
雷富良端起大碗对袁天南说道:“领导、吴秘书,难得你们来我们樟峰寨做客,我敬你们!”
因为碗太大,自然不能说敬你一杯,说敬你一碗貌似也不合适,只好省略掉后面的量词。
袁天南和吴文彬也端起大碗说了声谢谢,碰一下之后慢慢喝了一口,顿时感到香甜至极,酒度不高,入口香醇,口感不错。
一口糯米酒下肚,雷富良用筷子指指那盘神秘的腊肉说道:“领导,可能你还不知道,这是我们白裤瑶招待贵客时才拿出来的菜,请品尝一下,看看味道怎么样?”
袁天南笑道:“好,谢谢。”
夹了一块放进嘴巴咀嚼,感觉有点硬,有小骨头,肉不算多,但是味道确实不错,应该是什么野味。
吴文彬吃了一块,觉得好吃,再夹一块放进嘴里才问道:“雷村长,这是什么野味啊好好吃。”
雷富良笑道:“吴秘书都不知道吗,这是老鼠肉,我们平时进山捕捉的。”
“啥?老……老鼠?”吴文彬一听,吓得赶紧捂住嘴巴站起来就跑了出去。
袁天南看到雷富良和家人面露不悦,就笑道:“呵呵,雷村长别介意,他可能对老鼠比较敏感。其实我知道,这山里的老鼠和城里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山里的老鼠的的确确是野味,味道非常不错,我喜欢吃。”说完又夹了一块放进嘴里。
说实话,在大山深处的人家吃老鼠是很平常的事,山里的老鼠并不像城市下水道里的老鼠那么脏,食物链都不相同,自然不能将它们画上等号。
白裤瑶很爱捕鼠,是最喜欢吃老鼠的民族。
他们根据老鼠喜于夜间活动的特点,每天傍晚就把捕鼠夹安放在房角屋后、村边寨旁、四角地尾、或荒山野岭,布下天罗地网。第二天收鼠夹,每次少者得三五只,多者得四五十只老鼠。若本村寨范围的老鼠捕光猎尽了,就利用空闲日子,背着口粮,挑着一百多把捕鼠夹到别的民族、别的乡,甚至到外县去捕捉,边捕边烘干鼠肉,常常满载而归。
老鼠肉被白裤瑶视为上等佳肴,多留作年节和招待贵宾食用;未婚男子则留给来相家的女方品尝,若女方来相家吃不上鼠肉,会被女方视为懒惰无能、不重情意而遭拒婚,原来的浓情蜜意将从此清淡如水。谁家的男青年捕到的老鼠越多,就越荣耀,越容易获得美好的爱情。
因此说,在白裤瑶,家里的鼠肉多寡,关系着未婚男子是否能娶到称心如意的老婆。
明白了这一点,袁天南自然不敢像吴文彬那样一听是老鼠肉就跑出去狂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