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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边,那大块头,脑袋一甩,甩上岸去,挣扎着想再次站起来。
可惜没能成功,站到一半,又轰隆一声,摔下地去,明显已经无能为力。
它两条腿都中了弹,伤了骨头支柱,看来是没有了支撑能力了。
可心抬着枪,想再进行射击,被我给压住枪身:“别打。别浪费子弹了!”
可心道:“它还想站起来呢,不多补两枪,能死掉吗?”
我道:“能死的!你们都朝它开多少枪了都。它一土著,头一回见枪,还没见识过枪子的厉害呢。等它转过神来知道自己是中了枪,就会死了的。”
可心听懵了,回了半天味,才吐出一句话:“你这不歪理吗!”
这倒也不是什么歪理。
可别小瞧了枪械的威力,这种人类发明的热兵器,除了电影里那种变异怪物不算,这地球上,还没有什么动物是它打不死的。我是玩枪出身的,这点我比谁都清楚。
再大型的动物,挨一发这种大威力的步枪子弹,只要是打中要害部位,基本都活不了。
差别只在于什么时候死而已。
一分钟之内估计还能挣扎,但五分钟,一个小时,一天,最多能苟活个三五天,重要器官被暴力破坏,总有它断气的时候,总之不会再有复原的机会了。
还想自然活到死?那是不可能的!
就说大象够大了吧?五十米内,近距离朝它脑门来一枪,它也得趴下。
当然,眼前这巨兽,比大象还要大上那么一两倍,但也大得有限,没有大到太离谱。
其实无论块头再大,总有脆弱与致命的部位,只要是打中了这些地方,凭子弹摧毁性的破坏能力,都足以让这个器官丧失掉功能。
当然,既然说是致命的部位,那这器官,得是无可替代,对本体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你要是打到个不疼不痒的地方,那肯定不会致死。
人被打掉一整条大腿,还能截肢保命呢。
但在心脏上穿个洞试试?
话再说回来,打死跟制止对方的行动能力,那也是两码事。能致死的一枪,未必就能让对方立刻丧失行动能力。
我刚才要不是把这大家伙的两条腿给扫瘸,我估计得被它临死拉去垫背才算完!
所以刚才为保命,打起来没心疼。
可现在我们既然都上了船,安全避掉了,自然不必再浪费宝贵的弹药。
李志问我:“那现在怎么办,还要回岸去吗?”
我点头:“壮壮它们还在岸里呢,我的备用弹夹,刚才滚的时候也摔掉了,还有煤炉工具都在岸上……我们避开这里,往下一点再靠岸,去拿东西。”
岸上那巨兽,刚才也注意看了,虽有四肢,但能着地的,只有两条粗壮的后腿,前面的一对前肢,特别短小,像长畸形了一样,不知道用来干嘛的。
块头足够大,目测得有十来吨重,起立时的身高已经说了,有四五米高,让人看起来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压抑感。一条尾巴,则特别的长,像蛇尾巴一样,占了整个身体的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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