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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梦到它。
每到七八月份荔枝成熟的时节,宁家的佣人都会从荔枝树上摘来充当家里的水果。
宁宅和方宅相邻,幼年时,小棠也常常到宁家来。
荔枝树枝叶繁茂,到了季节,鲜红的荔枝挂在枝头上让人垂涎三尺。
可,阿豪有心注意到小棠每次来到宁家都距离那一棵荔枝树远远的。
他问,“小棠,不喜欢荔枝?”
“对荔枝皮过敏,会痒。”
“那小棠不吃荔枝吗?”
“不吃。”
“是一次都没吃过吧。”
女孩儿赫然,不过确实如此,8岁的时候父亲买了荔枝,刚递到她手里没多大会儿,小手就开始痒,越抓越痒,方父急了,问过家里的医学博士——小棠的小姑夫霍启维说是过敏。
后来,她就不再碰。
“只是荔枝皮过敏。”阿豪笑,“应该是可以吃的吧。”
小棠一愣,他说,“乖乖坐着。”
身材挺拔修长的少年,站在一树火红的荔枝和苍翠的绿叶下,摘了嘴甜的丢进一旁的采摘篮里。
绿茵茵的草地上,他坐在她的对面,快速剥了荔枝皮,只留晶莹的果肉给她。
“尝尝。”他说。
柔软爽口的果肉入口,果汁甜美,溢满口腔。
“好吃吗?”
“嗯。”
“甜吗?”
“甜。”
取了纸巾要帮她擦嘴,阿豪却被女孩儿扯住了袖子。
“怎么了?”他问。
澄澈的眸直直地看着他,小棠说,“还要。”
阿豪笑了,应她一声,“好。”
那天下午,他剥,她吃,好一阵子。
——“小棠,喜欢荔枝?”
——“嗯。”
——“小馋猫儿,不怕过敏了?”
——“有你呢,不怕。”
——“是啊,有我呢。”
——“诺,要一直一直帮我。吃不下了,也要帮我吃。”
——“好,一直一直帮你。”
——“说好了。”
——“嗯,说好的,一直一直,永远不变。”
说好的,要一直一直帮她的,可是为什么现在的他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到了呢?
阿豪固执的一边剥着荔枝,一边控制着身体疼痛中极度的颤抖。
他的双手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无力,他丢了小棠,难道连有关他们回忆的小小的荔枝也抓不住了吗?
大脑开始眩晕,恍惚中有人慌慌张张的推门而入。
“宁少,您还好吧?”
“快,先给他打一支止痛针!”
是谁在叫他?
又是谁在哭?
耳膜鼓噪,他似乎听不到任何声响了。
身体的承受能力到了极限,终于,他陷入了晕厥。
“安小姐,宁少手里......”
听到女仆的话,安琳低头去看,完全怔在原地......
床上脸色煞白如雪的人,虚弱到昏迷,可他的手是那么有力。
骨节分明的手指,紧紧握着一枚荔枝,手背上青筋暴起。
也许是紧握着荔枝的人用力太过度,果汁自他的掌心不断流出,慢慢落下。
——“小棠,喜欢荔枝?”
——“嗯。”
——“小馋猫儿,不怕过敏了?”
——“不怕,有你呢。”
——“是啊,有我呢。”
——“诺,要一直一直帮我剥。”
——“好,一直一直。”
果汁落在地板上,“滴答——滴答——”
像是一颗一颗晶莹的眼泪,闪着悲伤的光芒。
国内,莲市天刚蒙蒙亮。
宜庄别墅区。
白纱如雾的床幔下,小棠是完全被惊醒的。
脸色煞白,背脊僵直的她浑身冷汗涔涔。
她梦到阿豪了,梦里的他紧紧牵着她的手,那样无助,那样崩溃,她伸手想要抱住他,却发现自己的手穿过了他的身体!
他在流泪,她也哭了,可是不论如何努力,她都碰触不到他分毫......
可梦终究是梦,抱着自己怔愣了几秒钟,小棠立刻收回了自己刚才沉浸在梦中的伤感思绪。
环视了一眼四周陌生的环境,她突然意识到这是在宜庄的二楼主卧。
起身刚想要下床,左臂上火辣辣的疼痛在向她诉说着自己昨晚过的何等的糟糕。
登记结婚,被强吻,而后再被开水烫伤......
一幕幕从记忆中涌来,让她突然觉得还是选择性失忆比较好。
扶着手臂,慢慢下了床。
小棠望着梳妆台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
而替她增添了亮色的,怕是脖颈、手臂,甚至是锁骨上的大片旖.旎的吻痕,是昨天晚上在客厅的时候王明轩留下的,他强势掠夺的结果。
厌恶的闭上眼,小棠不想再看到这样狼狈的自己。
卧室外有人敲门。
“太太,您起了没?”是程姨在外面问她。
听到里面的动静,接着她又这么说,“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吧。”小棠拉了拉衣领,遮住了自己脖颈处刺眼的痕迹。
浴室里,关系吃旁。
程姨取了毛巾,微笑,“先生说,您手臂上伤着,怕沾了水,才让我上来的。”
“我伤的是左手臂,不碍事。自己来就好。”
“这......”见女孩儿拒绝,程姨犯了难。
“让您挂心了,我没事儿。”一边应着程姨,小棠侧过头的瞬间突然看到了洗衣筐里染了血的刺绣枕巾。
原来昨晚并不是错觉,后来真的有人是抱着她帮她换了枕巾和床单,还盖了被子.....
那人是?
疑惑间,小棠突然蹙了眉。
能出入这里的,还能有谁,定然是王明轩不会错。
脸色一变,她的神情除了以往的宁静变得稍显冷漠了。
一边的程姨将小姑娘的表情看在眼里。
她本以为先生就是极为复杂世故,脾气难以捉摸;可如今他这小太太,似乎也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乖巧。
这小女孩儿只起床这一会儿功夫脸上的情绪不知变了多少次,也是个深不可测的主儿啊。
“收拾好了,太太就到楼下吃早餐吧。”
“嗯。”
换了件衣服,小棠跟着程姨下了楼,一直到餐厅,她并没有看到王明轩。
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觉得奇怪。
在宜庄别墅区的佣人,最擅长的莫过于察言观色了。
见此,程姨说,“先生有生意要谈,一早搭乘了去往伦敦的专机。”
“王明轩去了英国?”
女孩儿这一出口,程姨微愣。
胆敢直呼先生名讳的怕是只有这小姑娘一人,即便是太太,可多少有点逾越的成分。
可,这是先生目前正寵溺在心尖儿上的人,恃而骄,她也没资格过问。
只能恭敬的回答,“是的太太,先生一早就被于先生接走了。怕吵着您休息,没有叫您。”
“嗯。”小棠点了点头,坐在餐桌前一脸宁静的吃早餐。
识大体的姑娘!
程姨感叹:由于特殊的不想被舆论打扰的原因,世家家族隐婚者居多,领证便算是新婚了。小太太新婚后第二日丈夫就飞往了伦敦谈生意,她却一点反应都没有。照是普通的女子早就忍不住要生气了。
其实程姨错了,王明轩不在,小棠不但不觉得难过,她反倒自在的很。对现在的她来说:王明轩,能避则避,不见,最好。
——这其实是方先生发愁的事儿!
“对了,太太这是先生留给您的手机,希望随时和您保持联系。”桌上,一只银白色的手机安然得落在上面,且一看就是新的。
程姨扬眉微笑,小棠却连连蹙眉。
丈夫给妻子买手机,算是变相给妻子送礼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后——Surprise了!大抵所有妻子都会很开心,然后或是拥抱或是给丈夫献吻,有时还需要矫情的来一句:“谢谢你,亲爱的。”
可是,我们的方太太在看到手机时,不单单是神情还有内心活动和别人都太不一样了。
眼神淡漠,露出防备,小棠想:她和王明轩没有情感做积淀,买手机讨她欢心,根本不像是他这样的男人会做出来的。
王明轩要做一件事,永远都是有目的的,此时他为她买的手机无非是想要掌控她平日里的动态,随时打电话,随时监督。小棠甚至觉得王明轩在这手机里装了GPS系统都不为过。
只因他是王明轩。
他做一件事,又怎么会简单而目的单纯呢?